2008年1月21日 星期一

理財產品面臨不賺錢拷問


固定收益型產品趕不上定期存款 打新股產品遭遇“負收益”

  去年最紅火的打新股產品,遭遇了“負收益”;四只挂鉤股票漲勢喜人,對應理財產品卻出現“零收益”;一年內存款利息漲了四次,固定收益型產品甚至趕不上存款……

  如果2007年是居民理財意識的覺醒元年,那麼2008年就是居民理財風險教育的一年。理財人士表示,市民購買理財產品時,最好根據自己的投資理解水平,選擇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和心理預期的產品。

  “打新股”≠保証賺錢

  一名上海的網友日前發帖稱,購買某銀行的打新股產品,11月份時居然出現了“負收益”。該網友表示,11月正是中石油上市的時間,能為理財產品貢獻不少收益,在此背景下不可能產生虧損。

  該網友還表示,該打新股理財品的收益計算公式是當月拋售導致原始資產的增加-銀行分成-銀行手續費,除以總的金額就是收益率。但後來該行相關人士解釋,持有已上市新股未拋售,按照市場價格計算,在市價下跌前,淨值比下跌後高,所以會有月度負收益的情況出現。

  其實,上述理財產品出現單月負收益,其主要原因是受產品流動性影響,導致實際收益有所縮水,但並非市民所理解的“負收益”。多家銀行理財人士表示,今年“打新股”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能會較去年下降,但總體表現並不差,風險仍然較小。但是,只要是銀行沒有承諾保本的打新股產品,仍然有虧損的可能性。

   “結構型”≠漲了就賺

  無獨有偶。另一家銀行的一款與4只股票挂鉤的結構型理財產品也遭受了“零收益”的投訴。據了解,不少市民購買了10萬元的該款產品,結果一年到期後收益僅僅為39.6元。對此,該行負責人介紹,該行設計的結構型理財產品實際上是一種期權產品,只有挂鉤的4只股票同時上漲或同時下跌才能獲得0到16%的收益。

  “這款產品不同于固定收益型產品、確保有一定收益。只要是在0到16%區間內浮動,都是有可能的。固定收益型產品是收益有保障,但收益水平不一定有這種浮動型產品收益高。”該負責人表示。

  而對于固定類產品來說,確實可以保証本金安全,但又有部分投資者不滿其收益情況,認為理財產品的收益不可能比銀行存款還低。

  買理財產品先“學習”

  “不同的理財產品有不同的風險水平和收益水平,投資者要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和收益預期來選擇不同的產品。”昨日,興業銀行理財師張紅娟表示。

  張紅娟介紹,打新股產品確實風險較小,但也有可能出現虧損。例如打新股理財產品,在新股上市首日沒能及時拋售股票,次日股票大跌後,會產生虧損。還有一些打新股理財產品在打新間隙購買一些銀行間優質信托產品,而這些產品也並非保本。

  而結構型理財產品,設計更為複雜,這類理財產品適合具備一定理財知識、又能夠承受風險的市民。例如某行推出的一款與3只股票挂鉤的保本理財產品,6個月後,如果3只股票的累積上漲或者跌幅在12%以上,那麼該理財產品到期,可以獲得5%的收益;如果累積跌幅超過了12%,那麼產品繼續;依次類推。一年半後,產品到期,如果累積上漲或跌幅在36%以上,人民幣可以獲得15%的收益(年化收益10%),如果累積跌幅超過36%,那麼本金安全,沒有收益。

  最後,張紅娟建議,固定型收益理財產品適合風險偏好小的市民,或者作為資產配置中資金安全配置的一個品種,因此不要對這類理財產品抱有過高的收益預期。不過,在加息通道下,購買固定型收益理財產品最好選擇短期產品。(